一、如何鉴别商品房质量?
一是雨天看。经雨水淋后的房屋,哪里漏雨、渗水,一览无余。
二是看墙角。墙面的平整光滑与否是显而易见的,要看最容易出问题的墙角是否平整、有无龟裂、渗水。
三是看做工。装潢的质量主要表现在每个接点、窗沿、墙角、天花板等等,要看做工是否精细,这些皆是购房时讨价还价的筹码。
四是看窗外。要把窗户打开,看窗外通风、采风、排气是否有障碍物。
五是看楼梯。如高层建筑,在看电梯的同时,要注意看楼梯(安全梯)是否畅通无阻。要知道如发生大火,楼梯是唯一的逃生之路。
六是看厨卫。厨房、卫生间是家庭居室的内部器官,水、电、气系统都在这里,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要格外重视。
另外,鉴别商品房质量优劣,还要看其设计水平的高低。一个优秀的设计,不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还要看其是否做到充分合理地利用平面空间,使用率是否达到了75%以上,内部布局。是否考虑到了今后家庭人口的变化,有没有更多的壁柜、吊柜,房间内电源插座是否充足等等。
二、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谁来负责?
房子出现一般质量问题时,出卖人应当在保修期内承担责任。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而和出卖人解除合同,可以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院《解释》第13条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这些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单位。
依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保修期是从房屋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为: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商与用户自行约定。最高院《解释》第13条同时还规定: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