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顶层送屋顶的约定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此外,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顶平台原则上属于共有部分。
也就是说,作为建筑物基本结构的屋顶等共有部分,法律并没有赋予开发商送顶楼平台的权利,开发商对顶楼业主送平台的承诺,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是无效的约定。
依据《物权法》规定,屋顶是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对屋顶的使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约定,除非该顶楼平台符合认定为专有部分的条件。首先其必须在规划上即属于特定的房屋,并且在开发商销售时,赠送的部分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划,而且还被明确地列入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的,才被确认为房屋的组成部分之一。
二、买顶层送屋顶应注意什么
买顶层送屋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净高”与“层高”的概念。
一般而言,开发商做宣传的时候使用的层高多为“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而非购房者心目中的“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后—种概念被开发商称为“净高”。通常,“净高”等于开发商所称的“层高”减除楼板的厚度,也就是我们用肉眼看到的房子的实际高度。
购房者在购房之前,应该弄清楚这两个概念,并且向开发商询问清楚合同中承诺的,“层高”到底是—种什么概念,并将之明确写入合同之中。
“买一层送—层”的房子,眼睛看到的房间高度除了用层高减去楼板厚度以外,还要减去夹层楼板的厚度,这一点您一定要有所了解,以免最终的房屋与自己的设想相差太多。
2、关于夹层楼板和楼梯的造价和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