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购书是否等于购房合同
魏先生认为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签订了认购书,并不等于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成立。
认购书就是双方签订房屋买卖的合意,如果认购书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具备合同的基本要件,就是购房合同,并不能因为名称不同而认定不是购房合同;这样的认购书一旦签订就成立并生效。对于其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应该遵守。如果消费者不履行合同约定,就是违约。
如果认购书只是初步约定了双方买卖房屋的意向,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还有待进一步约定,就不能认为是购房合同。
二、认购书是购房的必备项目吗
其实认购书只是约定俗成,久而久之变成了一种交易习惯,购房者完全可以选择不签认购书而直接签购房合同。
签认购书应该说也是给购房者一个缓冲期。买房先签认购书,主要是考虑到购房者在筹备首付款时需要时间,同时也可以让购房者再斟酌一下自己的决定。“一旦签下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了的话,房产便要通过房管部门解锁才能再卖,退房程序就要复杂得多了。”
虽然说购房者能不签认购书就最好不要签,但是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大多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认购款。
所有购房者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如果有的购房者的确看上了某个项目的房子,担心错过,必须签订认购书,也应当谨慎行事。一旦签订认购书,就要按照约定来办事。因此,签订前一定要看清条款,不能草率。
在签订认购书时,应仔细斟酌其中的各项条款,并重点关注关于定金的条款、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及认购书协议的生效、失效时间等内容。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定要将房屋认购书的相关内容全部载入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中,以防止开发商“移花接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