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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商品房买卖证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           阅读:407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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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商品房买卖证件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开发程序行事,我们经常提到的五证就是开发商履行合法开发程序的证明。

商品房买卖证件主要有五证。

所谓的五证即: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销售许可证》。

购房者有权要求将“五证”列为合同的附件,将“五证”作为合同的附件,以强化开发商的守法意识和责任。

但有些开发商由于开发程序的不完善,或者擅自变更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或者在规划等方面有对购房人不利的方面,所以不愿意让买受人看到项目存在的缺陷,不出示五证的原件,或者只出示复印件、或只出示复印件的部分,使买受人无法了解土地是否存在抵押、开发商是否改变规划用地、是否严格按规划及事先的承诺行事。这样做的结果是剥夺了买方的知情权,完全根据卖方的解释来判断项目的优劣,使违反法规的开发商得以顺利地销售楼盘,等竣工后看到实际情况买方才大呼上当,这样就为以后双方的冲突埋下了隐患。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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