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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交易必须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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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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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房产交易必须办理房产公证?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一)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二、房产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证明材料?

(一)继承权公证(析产协议公证)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殡葬证、火化证、医院死亡通知单)

2、婚姻状况(是否是原配夫妻)、子女状况证明(生育几个子女)、居委会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房产证、身份证、户口

4、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

(二)赠与合同公证

1、赠与、受赠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受赠方如系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需赠与方到场

(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卖方夫妻、买方到场亲自办理

(四)委托合同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卖方夫妻、受托人到场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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