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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装修未达标的如何处理?

房屋装修           阅读:523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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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修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其中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还应当填写本人身份证和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号码;

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3、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

4、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5、装饰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

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8、合同的生效方式;

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当您在签订合同文件时会发现,装修及设备的几种项目名称,如“外墙; 内墙;顶棚;地面;卫生间等有的要求约定规格、品牌等,但没有关于价位方面的约定要求。这种规定远远无法适应精装修的复杂性和细致性。因此,购房者应就所购房屋(室内及室外)的所有装修项目名称、装饰材料的品牌、颜色、规格、位置、价位、施工工艺等给予详细而明确的记载。如果开发商有样板间或其他样品的,可以对其进行拍照,作为合同的其他附件。

二、装修未达标的如何处理

商品房买卖中有的开发商承诺提供“精装修”或“初装修”,无论其装修标准或高或低,在验房时,购房者都应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检验。对未达标的部分,购房者一方面可根据质量高低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修复、更新或重做等,择一而行,但一定要在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此外,应尽量避免使用“高档XX”等模糊概念作为装修标准,以免发生纠纷时因各执一词,而无法解决问题。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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