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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商品房预售风险?

商品房预售           阅读:1080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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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风险?

目前,在商品房预售中常见的风险,如下:

1、常见风险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该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

2、常见风险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地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常见风险三:开发商在不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也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将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在签订契约收取房款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被设定抵押的房屋无法办理登记备案)。

房管局人士分析说,虽然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从法律上是有效的,但由于开发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使行政部门无法对购房人的权益加以保护。一旦开发商资金发生危机,不能如期偿还银行的贷款,银行为主张其抵押权,可通过司法程序对已销售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房屋进行查封并处理。尽管购房人已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房款,但最终无法取得该房屋。

二、如何防范商品房预售风险?

1、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的,购买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但是,如若开发企业濒临倒闭,无钱赔偿,最终受害的还是购房人。

2、查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防范购房风险,购房人在签约前,须查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土地设定抵押的,许可证上备注栏内均加以备注;若是在建工程被抵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也会加盖抵押章。对土地设定抵押的房屋,购房人在签约时,应要求开发商将土地抵押权利瑕疵在合同中注明,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最长不得超过30日),督促开发商按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防止开发商将已售房屋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对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购房人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待开发商办理了抵押注销手续后,方与开发商签订契约,在办理了登记备案后,方可支付首付款或房款。

3、做好网上管理工作。

为防止开发企业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一些城市已实行网上打印合同和网上申报在建工程抵押资料,一旦在网上打印商品房买卖契约后,开发商就不能将该房作为在建工程抵押;凡已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均处于被限制状态,不能在网上打印商品房买卖契约。但有个别开发商,为达到既向银行抵押贷款,又不影响正常销售收取房款的目的,往往不在网上打印合同。购房人此时可拒绝支付房款,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开发商的违规情况。

如今,在商品房预售中存在许多陷阱,为了防止陷进一些不法分子布下的陷阱,您可以找专业房地产律师提供全程的“律师陪购”法律服务,专业律师能够提示法律风险、投资决策意见以及对《商品房买卖契约》的补充修改意见,并参与和开发商的合同谈判。祝您早日买到放心安全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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