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屋赠与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房屋赠与的法律特征:
(一)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二)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三)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赠与书;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屋证、存单等;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赠与房屋过户必须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 接受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屋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赠与公证收费标准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各地收费标准上下一般不超过10%。
二、房屋赠与应办理哪些手续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受赠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只有经变更登记手续的房屋赠与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
房屋赠与手续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合同;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行为即赠与人将房屋交给受赠人实际占有、使用,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