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手续,首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再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提交相关文件,房产过户时一定要先进行公证,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房产过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十三)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还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二)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三)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四)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五)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纠纷。
(七)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九)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十一)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十二)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过户手续的相关介绍。在办理房产过户的过程中,往往还会涉及到房屋抵押、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方面的问题。我们建议,如果您有房产过户方面的需要,最好可以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这样在办理房产过户的过程中能够有效避免纠纷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