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的商品房质量问题有哪些
(一)严重的商品房质量问题
1、商品房主体质量不合格。 商品房主体质量不合格,法律规定不得交付使用,这样的
商品房按照规定是不能通过房屋质量验收的。而现实生活中,却并不是我们规定的那么简单,我们也经常发现主体不合格的房子验收为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情况。这样的房子不仅给我们财产带来了严重威胁,还给我们的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2、购房者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已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而购房者订立合同的目的是购买可以使用功能正常的房屋,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能让购房人实现这一目的,购房人则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一般瑕疵质量问题
这里的一般瑕疵质量问题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如何处理
1、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时,或者因房屋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时,商品房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存在一般瑕疵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
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仅存在一般质量瑕疵,经过修复后可以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买受人一般是不能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但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对于经过买受人通知,开发商仍拒不履行修复义务的,买受人还可以自行进行修复,支付的修复费用或修复期间的租房、误工等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
以上就是对常见商品房质量问题有哪些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办的一些介绍,我们在碰到商品房质量问题时,要根据商品房的质量问题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而现实生活中,由于商品房对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可能由于当事人的疏忽而没有具体明确,在加上商品房存在瑕疵质量问题的举证比较难,购房者在碰到房屋质量纠纷时,最好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以便跟好的维护自身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