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房屋赠与?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须经过以下程序: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2、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5、房产赠与需缴纳的税费
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
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
101以上至1000 2.5
1001以上至2000 1.5
2001以上至5000 0.8
5001以上至8000 0.4
8001以上至10000 0.2
10000以上 0.1
2)赠与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3)契税:成交价×1.5%;
4)印花税:成交价×0.05%;
5)权证印花税:5元每本;
6)房产登记费:100元。
二、房屋赠与的注意事项哪些?
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房屋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如果因为房屋的赠与产生纠纷,就会引发亲属或是朋友之间关系破裂。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您在遇到与房屋赠与有关的情况时,应该咨询资深的律师,看看赠与合同的条款有没有漏洞、公证的材料是否齐备等等,避免纠纷的产生,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