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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征收,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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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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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二、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4)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5)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7)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8)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2、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3、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5、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支取,由村委会代表领取。如何分配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依据村民民主议事规则,经2/3以上多数通过分配方案即可。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由承包人直接领取补偿费。

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由所有人领取补偿。

看了上文,您知道农村土地征收的具体程序了吗?在农村土地征收时,要特别留心,因为农村土地征收时,所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被征用的土地因为位置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不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不同,补偿的费用也不同,这些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因此,在遇到农村土地征用时,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是个有效并快捷的办法,您也会省心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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