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二、买卖租赁中的房屋该怎么办
(一)对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即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于租赁物的新的所有人的仍然有效。原承租人有权在原租赁期限内,以原租赁条件继续使用租赁物。包括租赁物的新的所有人在内的任何人不能干涉。
(二)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租期尚未届满;
2、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应该在租赁期间。
只要把握上述原则和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