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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要提防哪些陷阱,购买商品房的原则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           阅读:658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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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商品房要提防哪些陷阱

(一)广告(包括沙盘、售楼书等)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二)销售陷阱

中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1、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其实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2、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

3、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订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订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订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五百到一千元的“小订”,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订”。而一旦客户把“大订”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

(三)“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订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

(四)合同陷阱

几经斟酌后,客户便要决定购房了,因此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二、购买商品房的原则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是一个科学的抉择过程,消费者如肯动脑筋,用经济的、超前的眼光去分析市场、把握商机,就可以得到减少投入却不降低实惠的客观效果。

(一)买“成交价”

有些房地产商出于促销的考虑,往往弄出很多五花八门的价格,如“起价”、“均价”、“开盘价”、“优惠价”、“清盘价”等等,其中起价最不可信,它通常是整栋住宅楼中楼层、朝向、户型等最差的那套房。“均价”实际上是房地产发展商计算售房面积的一种方法,个别发展商亦有用“均价”来吸引消费者的。

(二)买利好环境

交通方便与否,是当前商品房价格定位的重要因素。目前,青岛市的房价自海岸线向内部地区逐渐递减。但应看到,这毕竟是暂时的现象,购房者宜用理性的、超前的眼光看待物业环境,以低价格买进眼下虽然存在交通及位置缺陷、但日后有重大利好变化的住房,往往能得到较大的实惠。

(三)买“开盘价”

商品房的“开盘价”中包含了某种优惠因素。一般情况下,项目正式开盘时,房地产营销商为了创造一种旺销氛围,保持项目物有所值的美好形象,往往作出切实的让利,其优惠的可信度较高。当然,无论是内部认购价还是开盘价,都要随着市场的变化和该项目的销售情况而变化,不可能都是直线上升的趋势,购房者应做通盘考虑。

(四)买“清盘房”

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一般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会低下来。因为清盘房基本是现房,房间本身的质量问题已经过竣工后一段时间的检验,问题基本暴露出来,购房者可以心明眼亮。

(五)买实在面积

个别房地产发展商在房屋计量面积上会打一些“埋伏”。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发展商应该向购房者明确其商品房分摊系数(商品房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之间的比例),购房者可以据此计算所购住房的使用面积,全面了解所购商品房的“得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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