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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房屋租赁登记的具体程序

其他房屋租赁问题           阅读:615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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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租赁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出租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其他证明资料;

2、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3、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

5、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二)承租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2、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登记的具体程序

我国对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

(一)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后15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第二,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第三,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第四,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第五,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三)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房屋租赁登记的具体程序”相关问题的介绍。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租房屋后15日内向行政机关申请登记备案,申领《房屋租赁证》行为。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可以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然而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屋租赁登记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需要资料和程序都比较多,因为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因此,遇到房屋租赁登记的难题,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寻求帮助将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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