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申请材料
(一)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
6、所有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7、购房首期款凭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0、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需要提供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二)商业贷款申请材料:
按照借款人选择的委托贷款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六)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三)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四)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以上就是有关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相关内容的介绍。在职工需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时,应该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有一定的了解。现实实践证明,当事人在通过住房公积金买房时,咨询律师会有效的规避其中的法律问题,而且更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