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误差
通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误差面积不超过1%或0。5%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房产商所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有一个比值,一般是3%。
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一般是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购房者或退房或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
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洪水等。而开发商通常会把不可抗力的范围人为地进行扩展,如施工中遇到的困难或者重大事故,契约签定后政府法律、法规的变更,施工、安装过程中的人为延误等,这是极为不合理的。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倍加小心地注意这个问题。
二、遭遇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由于商品房是使用年限很长的商品,其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买受人的正常居住和使用,也直接关系到买受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房屋质量合格交付是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依据当事人的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主要义务,该义务不但是约定义务,更是法定义务。即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如果不合格,买受人可直接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且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准许。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销售面积和质量是商品房买卖的一个核心问题,因面积差异而引起的纠纷不断发生,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更是比比皆是。鉴于购房者处于弱势,如果跟开发商索赔或者是要求退房,都会遭遇重重困难,所以最好发生纠纷后求助于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