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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约金,购房者怎样主张违约责任来维权?

其他房产问题          2012-12-08 阅读:688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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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违约金

(一)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与《合同法》相配套的各行政法规对此应做出明确规定。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所以违约金分为法定和约定两种。

1、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上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承付的违约金(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立的应由违约方承付的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的适用和具体比例实行约定(约定的方式应参照有关法规的类似条款加以合理确定,一般可分为确定一定数额和一定伸缩幅度的两种)。

是否采用违约金这一补救办法,必须是由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约定,否则,当事人一方无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规定,违约金视为违反合同的损失补偿,是一种补偿性的经济制裁措施。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另一方不得再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需有证据违约金不需举证)。

(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从该条文不难看出,我国法律明确限制,只有在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三)在司法实践中,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损失,一般要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相比,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认定为合同法第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二、购房者怎样主张违约责任

(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健身会所已经构成违约,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已经对违约金计算方法有明确约定,因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二)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部分购房者在购房后以健身会所没有交付为由,认为开发商构成欺诈,要求解除合同。可并不都是这样,因此不能随便要求撤销合同。

综合来看,违约金的规定很简单,但是如何主张这个权利就要看自己的处境了,因此,上述两种解决方式相比较,买受人通过第一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不建议选择第二种方式。如果买受人执意要求撤销合同,则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自己拿不定注意,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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