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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种类有哪些,清算人的职责和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解散          2016-07-22 阅读:355

程胜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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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的种类有哪些

(一)公司的清算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清算;另一种是法定清算。

无论是普通清算还是法定清算,基本的任务和目的都是了结公司的现有业务,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分派剩余的财产,都是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的。不过法定清算受法院监督更为严格。股份公司解散,首先要确定清算人,即在公司解散过程中从事清算事务、处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及债务的执行人。

(二)清算人的产生一般有几种情况:

1、公司董事担任清算人;

2、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清算人;

3、法院指派清算人。

二、清算人的主要职权

清算人的主要职权是:

(一)公司的所有财产由清算人保管和控制;

(二)决定负连带责任者的名单和对应予催缴的股款进行催缴;

(三)查明和按正确的次序偿还债务;

(四)将股本还给股东,如有财产和未分配利润,要在应得者之间按股份进行分配。

三、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

清算组将公司的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股份有限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股份有限公司所欠的税款;

3、破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以上便是公司清算的种类有哪些,清算人的职责和清偿顺序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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