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设定抵押的合意。抵押合同的订立一般是抵押权成立的必要条件,但抵押合同的订立并不意味着抵押权成立,只有在抵押合同有效,当事人依约履行抵押合同,抵押权才能成立。
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是抵押关系的当事人,即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抵押人是提供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一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又称为设抵人。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对抵押的财产具有处分权。抵押权人须是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债权人,非主债权人不能成为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是存获利益的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成为抵押权人。
二、抵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是关于抵押合同要式性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书面形式;二是口头形式。抵押合同是当事人对未来的事项达成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书面的抵押合同,不仅担保的范围不好确定,甚至连是否设置抵押、以什么作抵押、抵押合同生效的日期都无法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可以认为抵押合同没有成立。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对当事人来说,合同就是法律。合同的内容必须完备、具体、明确,才好履行。合同的性质不同,合同的内容也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