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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应在何地交付,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

涉外合同           阅读:326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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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应在何地交付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1、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上述两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二.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

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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