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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联营合同案件如何举证

承包合同           阅读:326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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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营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

(一)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不同的联营形式而有所区别:

1、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作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由联营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确有困难的,如法人型联营体已经办理了注销手续,合伙型联营体应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而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联营期限届满已经解体的,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联营合同案件如何举证

联营合同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联营合同原本,变更、解除、附协议等合同文本,联营企业营业执照、申请登记表,银行资信证明,联营各方企业名称、注册资金、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联营生产、销售的有关财务凭证,利润平衡表、资产登记表、资产折旧比例、盈亏分类帐。

农村乡镇企业承包合同纠纷应当提供承包合同,变更、解除、转让、转包等合同文本,承包标的、指标、分配方式、奖惩规定,财务帐目材料。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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