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共同海损
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
二、确定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具体方法
共同海损损失的金额确定之后,该金额由同一航程中的受益财产予以分摊。具体的分摊方法是:先计算出共同海损的分摊价值,然后按照船货各方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船货各方应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其公式是:
共同海损分摊率=共同海损损失总额÷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船货各自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船货各自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共同海损分摊率在确定具体的分摊数额时,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计算应以航程终止时的财产净值为准,这就是说,如果没有财产净值,所发生的共同海损损失只能由损失方自己承担,如果已经保险,一般由保险公司承担。“财产净值”是从在航程终止时的财产价值中应扣除业巳发生的单独海损所得的余额。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应包含共同海损牺牲。为兼顾各方利益,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应是受益财产价值与共同海损牺牲之和。
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以及邮件等不分摊共同海损,但是,未申报或谎报的货物应分摊共同海损,申报价值低于实际价值的,按照实际价值分摊共同海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