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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的概念定义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涉外合同           阅读:417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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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合同的概念定义是什么

我国《合同法》所说的合同,以是否有涉外因素,分为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两类。

所谓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

在涉外合同中,最主要的是具有对外贸易性质的涉外合同(或称为对外贸易合同),它是指我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外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合同。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因素包括:

(一)合同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

(二)合同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

(三)合同权利义务内容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

二、涉外合同有哪些特点

涉外合同的特点有:

(一)合同具有涉外因素。在法律关系中具有了涉外因素,即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项要素中,至少有一项与外国有关系。

(二)合同内容广泛。

(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要成为一项在法律上有拘束力的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合同须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签订,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等。

(四)可能要适用外国法、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合同的涉外性必然导致合同与外国法在特定条件下有着某种程度的联系,因而,在某些场合下,为确定涉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冲突规范往往会指定适用外国法,或者适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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