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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贷款人有何权利义务,何时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借贷)合同           阅读:303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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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贷款人有何权利义务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监察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贷款人的主要义务有:

(1)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漏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何时借款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押权的,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三)不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四)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房屋或有价证券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方利益的;

(七)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况。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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