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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借款合同,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借款(借贷)合同           阅读:272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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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合同的标的是货币,在我国主要是人民币,当然银行也可以进行外汇贷款。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这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

(2)合同的标的是金钱(货币);

(3)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则此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相反,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不约定利息,则此合同为无偿合同。

二、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

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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