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招投标
招标投标是目前我国国内建筑市场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缔约方式,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开性、公平性等优点。
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在这种方式采购中,买方(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开的采购要求,吸引众多的卖方(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其实质是买方穷其办法选择卖方的过程。
二、哪些工程建设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
工程建设必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主要有:
(一)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等交通项目,邮政、电信枢纽等邮电电讯项目灌溉、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道路、桥梁、地铁等城市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供水、供电等市政工程项目,科学教育文化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等等。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必须采取招标的方式,首先是根据项目的性质确有定的,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如何,即使是私人投资的,也必须进行招标。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1、使用各种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如铁路建设基金、公路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等)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4、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5、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6、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7、国家主体融资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