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离婚时,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以解决的,以下为大家总结了司法实践中常见到几种情况:
第一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为此时孩子尚处在婴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的,男方未做;
(3)孩子一直随母亲或外祖父母生活,如离婚后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不利孩子成长的;
(4)离婚时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差别不大,但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是由男方婚外情导致的;
(5)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或性情暴躁、缺乏耐心等不利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大: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在外不回家,或无法实际尽到抚养义务如工作性质的原因等;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尚处较好的生育期;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如何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且意思表示真实,应予准许。协议不成,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当举证证明存在需要变更的正当理由。[说明]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对子女成长并无不利,应予准许。审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纠纷,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变更理由充分,请求权成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直接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直接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以及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如何变更的具体情况,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离婚在当代社会已经不再那么稀奇了。有的夫妻和和气气离了婚,有的夫妻却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而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闹到对簿公堂地步的原因是由于子女抚养的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很多夫妻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使尽浑身解数。子女抚养权涉及很多法律问题,也有很多难点,建议那些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夫妻,最好是咨询一下婚姻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多做无用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