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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打工者怎样离婚,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证

离婚手续           阅读: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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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打工者怎样离婚

根据我们目前的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有二种方式,异地打工者可以按照这两种方式离婚: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共同债权债务做出处理并签订协议,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

二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2条还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办理了暂住证的,凭暂住证就可以向暂住证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办理,则需要向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开出居住证明才能够向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证

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一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婚姻法》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三)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我们知道,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指导,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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