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进行婚前财产约定的条件,婚前财产约定产生什么效力

婚前财产           阅读:385

阿拉善盟婚姻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进行婚前财产约定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夫妻结婚前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婚前财产,但是夫妻可以进行婚前财产约定,确定财产归属。

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

3、要采用书面形式;

4、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二、婚前财产约定产生什么效力

1、夫妻财产约定对内的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夫妻双方都必须依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夫妻财产利益的分配也必须按照有效约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夫妻任何一方违反财产约定,都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夫妻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财产约定,不得随意变更、撤销。确实需要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样以书面的形式,且如原约定经过公证机构公证,亦要经过公证机构公证才能变更、撤销。

2、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承认其对外效力,可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不能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

根据新婚姻第19条第三款,我国立法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原则通过。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债务不是自己欠的、夫妻有约定而不承担该债务。

夫妻中未借债一方只要不能证明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财产约定的,均得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先行对第三人清偿债务,清偿后,夫妻中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偿。

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还包括知道该约定的内容,法律没有规定。但从首先保护无过错的第三人考虑,只有第三人知道财产约定时才对外产生效力。且“知道”的举证责任倒置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双方而非第三人。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财产约定,比如在债权债务文书中注明债务方夫妻实行约定制,且注明了约定内容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及于第三人,该第三人不能要求夫妻财产约定的另一方承担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债务,只能要求债务人用个人财产清偿。

进行婚前财产约定,可以明确夫妻各自的财产份额,减少夫妻在处分财产时可能产生的纠纷。而且进行了婚前财产约定,也明确了夫妻各自的义务范围,甚至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过进行婚前财产约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为实现约定目的,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之后,根据律师指导,签订书面协议。

阿拉善盟婚姻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