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家庭暴力是否一样呢?家庭暴力有多种形式,并不是身体上的伤害才叫暴力,那么家庭暴力的类型具体分为哪几类呢?如果遭受家庭暴力需要做伤残鉴定,又分为哪些伤残鉴定等级呢?因遭受家庭暴力离婚的,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除此之外,因家庭暴力离婚如何取证呢?下文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家庭暴力法律上的定义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内部出现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强暴行为。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与一般暴力两类。
二、家庭暴力的类型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 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 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三、家庭暴力伤残鉴定等级
伤残鉴定是指法医鉴定人对因故意伤害或意外伤害致人身体损伤及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面分析,并依据有关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严重程度。
如果当事人自己委托鉴定,被鉴定人应当持有司法鉴定委托书,携带与损伤有关的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项化验单、病情证明、出院证等),放射学影像资料(X线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被鉴定人本人应到场。
关于损伤程度的分级,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是重伤、轻伤、轻微伤。
四、家庭暴力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上述条文中的“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的范围,包括物质伤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当夫妻一方出现上述情形,另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五、因家庭暴力离婚如何取证
大部分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对证据保留与证据采集的意识差、能力弱,法院证据采信难。在涉家庭暴力案件中,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家暴证据举证难、采信难。这一问题的形成一方面是源于遭受家暴后当事人未能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是由于家暴一般发生在夫妻或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具有较强隐蔽性,客观上造成了举证难。
目前法院采信的证据主要有:1、施暴者手写的悔过保证书;2、实施家暴的刑事判决书;3、家暴录像视频;4、施暴者庭审自认。
以上就是家庭暴力的有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遭遇家庭暴力千万不要沉默,一定要要采取法律手段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提醒您,遭受家暴后要及时保存证据,用以日后维权索赔之用,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由律师帮助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