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2项、第3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使得我国对婚约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
但由于这一解释,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我们通常理解的,要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作为彩礼返还的条件。
离婚时彩礼的返还要以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为条件,但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
该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还彩礼,而不能要求三种情形全部存在。对于返还的数额,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而婚约彩礼纠纷案件中,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
二、怎样处理彩礼纠纷
关于彩礼纠纷的处理,男女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这是从根本上解决纠纷的方法之一,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相互之间的关系。
协商不了时,可以找熟人调解一下。
如果上述方式都不能解决,那么可以选择去法院诉讼。
以上是关于“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以及“怎样处理彩礼纠纷”的有关彩礼的法律知识,希望对解决您的彩礼纠纷能有所帮助。在发生彩礼纠纷时,我们应该先明确彩礼的范围,把彩礼限定于基于婚约和当地风俗习惯而给付对方数额较大财物的范围之内,并明确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如果您对彩礼纠纷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