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保全
1、申请:
(1)申请人:离婚时,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自身财产的一方。
(2)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的抵押。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现金和相应的实物,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一般为信用担保,不用办理抵押手续。
(4)申请人在申请诉前离婚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①诉前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②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③诉前离婚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④申请离婚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⑤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2、裁定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执行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3)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4、解除
(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二、办理离婚财产保全应怎么做
1、夫妻一方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2、对于申请保全的财产,申请人需要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5、 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如何办理离婚财产保全”以及“办理离婚财产保全应怎么做”有了更深的认识。进行诉前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的抵押。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现金和相应的实物,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一般为信用担保,不用办理抵押手续。如果起诉离婚,不妨请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帮助你办理离婚财产保全,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