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二、办理登记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是本辖区的常住居民,即户籍在本辖区内);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须提交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当一致。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最关键的条件就是男女双方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而且自愿离婚,并且对财产、子女等问题都没有争议。如果您对“办理登记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您的情况,帮您分析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更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