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不能办协议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协议离婚           阅读:586

阿拉善盟婚姻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哪些情况不能办协议离婚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

(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存在的事实婚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处或法院办理解除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5)双方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不论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二、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自从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以来,办理协议离婚不再需要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介绍信,当事人的隐私得到保护,手续已经十分简化。但是,有些情况下,虽然离婚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因为某些原因而不被婚姻登记部门受理而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

1、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2、一方或双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心智、精神不正常的人;

3、结婚登记不是在国内办理的。

以上就是“哪些情况不能办协议离婚”还有“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办理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当下确实可以减少很多麻烦。也因此有些人为了实现协议离婚的目的,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做出了很多让步,等办理完离婚登记,真正分割财产时又后悔。我们要提醒您,签订离婚协议前,需要咨询一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了解清楚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然后再行动。

阿拉善盟婚姻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