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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生女丈夫诉离婚,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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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生女丈夫诉离婚

2012年,李雨与刘强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半年后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夫妻俩恩爱有加,花前月下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2013年底,李雨生下了一女孩,直到此时,她才知道丈夫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极度重男轻女。在他眼里,女孩子早晚是别人家的,男孩才是宝。

李雨称,她刚生下女儿,刘强的态度就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在月子里就对她非常冷淡,每天很晚才回家,也不肯承担家务,女儿生病也不理不睬。刘强还经常因小事辱骂她,令她觉得家庭的幸福温暖瞬间荡然无存。但为了女儿有个完整家庭,她一切都默默忍受。

然而,李雨的忍受没有换来刘强的退让和悔改。2015年初,刘强向法院提出离婚。

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准予离婚

在法院组织的多次调解谈话中,丈夫刘强表示,为了让家人过上好日子,自己早出晚归,辛辛苦苦挣钱,就盼望生个儿子,如今妻子生个丫头,让自己在亲戚朋友面前抬不起头,这日子没法过了。

庭审过程中,刘强并未提供证据证明两人感情确实已破裂。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应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条件,本案原、被告自愿登记结婚,生孩子之前两人的感情还很好,丈夫刘强重男轻女,导致双方产生矛盾,希望他们好好沟通,相互体谅,重新构筑美好家庭。据此,法院判决不准他们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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