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宝强曾欲协议离婚反遭马蓉强威胁
据知情人士透露,王宝强公开离婚案之前的一些内幕:一天,王宝强工作回来回到家里,发现马蓉的两个手机正在充电。夫妻间嘛,王宝强偶而拿起马蓉手机看了一下,才吃惊地发现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有许多龌龊的内容。王宝强又查自己的卡上的钱,几乎被马蓉洗空了。王宝强很快请到了张起淮律师介入他的离婚案。“王宝强到他岳母家,劝马蓉回来协议离婚。但马蓉母亲并没有劝女儿与王宝强和好……等了半天,马蓉终于给王宝强的手机回了一个长信,但信中内容,马蓉不仅没有为自己对婚姻的不忠认错,而是很强势地威胁王宝强,‘你要敢发声明,我会让你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不信走着看’……宝强逼不得已,于8月15日凌晨,在马蓉的强势威胁下,才在自己微博上发表离婚声明。”
二、出轨者是否可以净身出户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在结束婚姻关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的来讲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夫妻之间的共同钱财。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男方入赘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五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本案中的协议内容实际上已经侵犯了离婚自由,显然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合同。既然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自然不可能一分钱都不分给有外遇的丈夫。
保证书和所谓的净身出户的协议是一样的,本身并不具备有效性,但也并不能完全否则他的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时,所谓的过错方要给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可以要求对方相应的少分财产。那么依据此保证书离婚,虽然不能依据所保证将财产完全归属于无过错方,但是可以作为对方之前有过错的一份很有利的证据。
关于更多婚姻资讯,请咨询法邦网,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