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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领证23天被轧断右腿提离婚 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资讯          2016-11-04 阅读: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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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领证23天被轧断右腿提离婚

“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昨天上午10点,一场特殊的户外婚礼在武昌保利大酒店举行,一身西装礼服的新郎坐在轮椅上,深情款款地唱起情歌呼唤新娘,身着白纱的新娘踏着歌声缓缓走上台,搀扶起新郎动情拥吻时,现场观众无不动容,纷纷用掌声献上祝福。

新郎和新娘都是来自东北的“85后”,去年在黄石相识相爱,今年2月领证结婚,打算5月办婚礼。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让男孩永远失去了右腿。女孩辞掉工作在医院七个多月陪护寸步不离。昨日,两人在医护人员的安排和见证下,举办了一场姗姗来迟的婚礼。

新郎李贵君今年29岁,老家在黑龙江,2009年来到湖北黄石一家国企工作。虽然与27岁的新娘荣畅是老乡,但两人直到去年3月才在家人的介绍下认识。两人见面后非常投缘,迅速确立恋爱关系。去年6月,当时在青岛工作的荣畅辞职,奔赴黄石和李贵君“团聚”。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领证后仅仅23天,一场飞来横祸打破了两人甜蜜而平静的生活。3月8日凌晨,值夜班的李贵君正在检修他负责的一台机器,不料一名工友操作失误,导致李贵君被夹在两台机器之间,顿时被绞掉右腿,当即昏迷,被急救车送入当地医院进行抢救,由于情况危急,第二天转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被诊断为“右骨盆抽脱性离断,右髋部大面积软组织缺损,全身多处骨折”。历经2次抢救,13次手术,累积输血超过一万毫升。李贵君最终幸运地保住了生命,但不得不截肢,永远失去了右腿。

“贵君是我的丈夫,虽然没了一条腿,但是人还在。只要他活着,我就要尽到做妻子的义务。”荣畅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从得知丈夫脱离生命危险的那一刻起,自己就下定决心,无论今后多艰难,也要成为他最坚实的依靠。

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条件:一是要夫妻双方自愿;二是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符合以上这两个条件,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应该到民政局办理。

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有重婚或非法同居行为;二是夫妻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三是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行为;四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五是夫妻一方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符合以上五条中的任一条,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里要强调的是诉讼离婚最难的就是证据的收集,往往很多人想离婚,说对方有非法同居行为,但是有拿不出证据,这样起诉到法院会对自己不利。

婚姻法对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有严格规定:即现役军人: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同时,婚姻法对女方处于女方孕期、女方分娩后1年内、女方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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