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妻子朋友圈"求温暖" 丈夫大怒领证仅5天闹离婚

婚姻资讯          2016-11-22 阅读:201

阿拉善盟婚姻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妻子朋友圈“求温暖”

妻子随手发了一条朋友圈,新婚5天夫妻闹到民政局离婚窗口,经江汉区“家调委”的调解,本来非离不可的小两口和好如初。昨天,武汉市妇联召开了维权工作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推进会。据了解,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共排查调解家庭纠纷1万余件,调处率达98%。

“据说马上天气要大跳水,有没有哪位亲爱的,要来给我送温暖?”刷到新婚妻子的“求温暖”朋友圈,陈康(化名)觉得很气愤,认为新婚妻子的行为很不检点,“我们有很多共同的朋友,朋友们看到她发这个会怎么想?我的脸往哪里搁?”

“我如果真的和别的男人有什么,会蠢到去发朋友圈?”面对老公的怀疑,妻子张玮说她只是看到别人发了这样一条,一时觉得好玩,于是也发了一条。两人整整吵了一夜,都不肯低头,第二天一大早来到了江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要求办理离婚手续。

“要不要先到这边坐一下?”有着多年调解经验的钟瑞琳,当天正好在江汉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办公,看到两人赌气的样子,猜测其中肯定有些误会。

“其实我不想离,我们领证也才5天。”在调解室里,陈康缓缓道出两人争执过程,并讲述了两人的恋爱经过。原来恋爱时,张玮本来有留在国外的机会,但是出去半年后,因为不舍陈康,于是回国结婚,“在我既没房又没车的情况下,她还愿意回来和我租房结婚,其实我是很感动的。”根据两人情况,钟瑞琳判断两人感情基础还是很好的,只是一时冲动才走到离婚这步,于是分别谈心劝说,两人也都分别承认了各自的错误,最终牵手回家。

如何判断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一般说来,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结果。但许多年审判实践证明,在有些离婚案件中,调解无效并不一定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简单地把调解无效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

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

因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我国现行《婚姻法》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地严重过错行为。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婚姻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对其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为夫妻一方,受害人则不限于其配偶,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婚姻法解释(一)》对家庭暴力的构成确定了严格的标准,即“须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达到这样的程度才可认定为家庭暴力,这将家庭成员间日常吵架、偶尔打闹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排除在家庭暴力之外。一方以其配偶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提出离婚,经查证属实,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支持。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以夫妻分居达一定期间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离婚立法的共同之处。我国《婚姻法》此款规定有两个要件:①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②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适用该条款时要注意:①一方必须是被依法宣告失踪,而不是未经宣告的事实失踪。②应一方被宣告失踪而请求离婚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由于被告缺席,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这样的离婚案件无需进行调解。

此外,《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5项作了概括性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将未能列举的具体情形包含在其中。参照198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阿拉善盟婚姻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