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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娅微博发声疑有意离婚,离婚过错方是否要给予经济补偿

婚姻资讯          2017-01-16 阅读: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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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娅微博发声疑有意离婚

今天正好是佟丽娅和陈思诚结婚三周年,朋友圈照片文字“没有什么是可以击垮我的”,老公陈思诚没有出现。今天(1月16日),佟丽娅发朋友圈称:“重新开始!丫丫加油!”并配上了她和孩子的合影,疑似宣布离婚。佟丽娅好友透露向新浪娱乐独家透露,丫丫这几天一直很难过,很希望“要美美的新的开始。”(新浪娱乐讯)

离婚过错方是否要给予经济补偿

离婚过错赔偿,也叫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

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 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而其他情形无法提出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能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因此,以上行为并不能造成多大损害,且不具有长期危害性。

如果陈思诚出轨的行为只是与其他女性是“一夜情”的关系或者没有与他人长期同居的,则丫丫无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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