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小学生欲卖身救母 子女对父母须尽到哪些义务

婚姻资讯          2017-02-21 阅读:1922

阿拉善盟婚姻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小学生欲卖身救母

腾讯新闻讯:2月20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在网络上发现一张传播力很强的照片。在照片上,一位自称是山西吕梁市离石区永宁小学三年级女生靖靖在一张小学作文纸上写了一篇题为《救救妈妈》的求助信。虽然这名女生的字迹并不工整、事情描述也比较简单,但是遭遇却非常让人揪心:“妈妈患了尿毒症,才三十多岁,弟弟才四岁”、女生向爸爸提议“我是姐姐,要照顾弟弟,可我不会做饭,妈妈会做饭,不如把我卖了,换钱给妈妈治病”。

2月20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靖靖父亲张锦瑞的电话。张锦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去年腊月二十八,我陪患有尿毒症的老婆薛晓林去太原省人民医院,靖靖和弟弟一起被送到我姐姐家过的年。求助信是在我姐姐家的时候写的,大概是初二吧。我当时并不知道,是我姐姐拍下来,然后通过微信传给我的。”据张锦瑞透露,当时他的姐姐还吃惊地说:“哎呀,咱们的孩子这么懂事啊!”

据记者了解,医生告诉张锦瑞,不换肾的话,薛晓林的病根本治不好。换肾,不是个简单的事。一切开支大概要50万。两次住院已经花了十多万了,第一次住院的三万多是自己的所有积蓄,后面的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

疾病总是能轻而易举的打碎一个幸福的家庭,两个小孩年纪还那么小妈妈就病得这么严重,希望这个社会的慈善组织和众筹平台能够早日帮助到这个孩子,不辜负她的一片孝心。

子女对父母须尽到哪些义务

如此小小年纪的孩子就知道体谅父母,想要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父母,我们不能不为这样的孝心感动。靖靖妈妈如果知道了女儿的这个想法,一定会很欣慰。比起那些将孩子养大后就被孩子抛弃的父母,这个家虽清贫、困难,却十分团结温馨。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每一个辛苦将孩子养大的父母在年老、生病时都应得到孩子照顾,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价值观,也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小学生欲卖身救母 子女对父母须尽到哪些义务”的内容就为您介绍这么多,希望对您有帮助。

阿拉善盟婚姻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