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员威逼情妇之夫离婚
凤凰新闻讯:3月22日中国青年网刊发《山西官员动用50多人威逼情妇之夫离婚已被调查》报道了山西男子袁某某举报山西大同市天镇县运管所副所长张明与自己妻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动用社会人员威逼自己离婚。中国青年网从天镇县政府新闻中心证实张明已被纪检部门调查。
3月22日晚,张明与中国青年网记者取得联系。张明表示网上的传言都不是事实,袁某某的举报不属实,是有意讹陷自己。自己和小丽没有关系。张明说:“袁某某到处说自己和小丽有关系就是为了讹钱。说小丽15岁就和我有关系,这都是胡说,这都是讹陷我。”
袁某某在举报中称,经鉴定自己不是女儿的亲生父亲。张明回应,自己曾提出和孩子做DNA鉴定,但对方不让做。张明认为对方就是拿孩子讹自己。举报信中袁某某提到张明曾给小丽买过一辆车,张明称“那是通过朋友关系拿自己身份证贷款买来的”。
一份公开资料显示,张明为“运管所副所长、西马坊治超站站长”,入党时间为“1997-7”。张明告诉记者,这份资料显示的职务都对,但自己不是党员。被举报以后工作受到了影响,县纪委和交通局纪委已经调查了一个月,目前还没有结案。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如何担责
如果真的存在上述“动用50多人威逼情妇之夫离婚”的事实,则该官员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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