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国足队员姜至鹏婚内出轨

爆料文章中称,“这3年以来,我经历着人生最苦难的阶段。2006年,我和姜至鹏开始恋爱,但那时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们会走到现在这种地步。2013年2月,我和姜至鹏领证结婚,然而在我们4年的婚姻当中,他(姜至鹏)有3年半的时间处于出轨状态。如今他更是不顾我们10年的感情,将我往绝路上逼。”曝料称,刚刚结婚时,姜至鹏并没有钱,是自己的母亲拿出全部100万积蓄帮助姜至鹏买房并且装修,而且因为囊中羞涩,结婚没有举行任何仪式,“知道我们结婚的人寥寥无几,即使在公开场和他也不主动说我是他的妻子。”随后该账号称,2013年9月,姜至鹏在微信上和其他女人聊骚。2014年初姜至鹏转会富力后,甚至以各种理由不让自己前往广州照顾他。而且很快姜至鹏向她提出离婚,随后姜至鹏将她在广州的生活用品全部寄回了上海。同时在长文中,还配发了多张疑似小三的社交平台账号,并且曝出了聊天内容。文章中表示,“后来我才知道,我第二次去广州之前,他(姜至鹏)就已经重新租了房子和第3者同居了!接下来,姜至鹏开始逼我离婚。在2015年6月,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况下,姜至鹏开始采取拒付房贷等一系列的动作继续逼迫我离婚。”文章中透露,2016年1月,姜至鹏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通过律师查到姜至鹏的银行流水,将近1300万的收入全部挥霍一空,其中大部分钱花在小3身上。而且该社交媒体账号表示,姜至鹏所在的俱乐部一味护短,“我与律师持令前往富力俱乐部调查姜至鹏的工作合同,却屡屡受阻,俱乐部一味护短,副董事长、总经理、法务之间不断地踢皮球。姜至鹏律师则称,姜至鹏与小3的合影只是和球迷的合影,花掉的1300万是合理消费。”在长文的最后,疑似姜至鹏妻子的账号如此表示,“我从他每个月只拿600块钱工资便一路陪伴他,如今有了钱却忘了本。无论是不是公众人物,背叛妻子、不尊重家人、逃避责任,都理应受到惩罚,如此丧尽天良简直堪称人渣中的精品!关于婚姻,你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200多万的贷款不还,要你的岳母来替你还?要你的妻子到处借钱来还?自己却和小3躲在暗处尽情挥霍!”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协议分割的话,不用区分是否外遇离婚,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如果是判决离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此一条原则性的规定。
同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并且,过于孤立的单一证据或通过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对方有外遇的证据,那么一般也只能是平分。如果只是对方一夜情、嫖娼等情况导致离婚,在离婚时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有没有收集证据的必要,建议您先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了解如何收集以及该收集哪些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