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少年少女遭家长反对

媛媛(化名)今年15岁,在我市一所高中读高一。据父亲李军介绍,女儿平时学习成绩不错,可孩子早恋之后,学习成绩下降很快,在去年的期末考试中成绩跌到了全校百名以外,而在前几天的校考中成绩更是跌到了二百名开外。李军查看女儿的手机聊天记录后,发现女儿的早恋对象是上海的一个男孩,而近期女儿全是在上课时间和男孩打字聊天。因为早恋女儿成绩一落千丈,李军夫妻对女儿的这场恋情加以干涉,不仅没收了手机,还给家里断了网。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越是干涉越是叛逆,没了手机,媛媛就借用同学的手机继续与男孩联系,而且他们的联系越发密切,然而这一切李军都并不知情,他以为女儿经过父母的教育后进行了深刻的反省,放下了这段不成熟的感情。 4月25日,李军接到了女儿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称女儿媛媛没来上课。原来,当日男孩乘飞机从上海飞来大连,媛媛为了跟男孩见面选择了逃课。得知真相的李军突然意识到,女儿的早恋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当看到女儿媛媛和男孩出现在自己面前,两个孩子用502胶水将各自的一只手粘在了一起,高调地来到家里向自己“挑衅”时,李军再也压抑不住自己内心的怒火,言语不和,家庭战争就此爆发,最终男孩报了警。在派出所里,男孩自称今年17周岁,在上海一所高中读书,自己跟媛媛是在网上相识的,聊天时间长了两人之间便产生了感情。今年年初时,男孩还曾经来到大连看过媛媛一次。
请让爱情来的刚刚好
之后两个年轻人的恋情被双方父母发现,担心孩子们早恋影响学业,双方父母对此加以阻止。据男孩的母亲电话讲述,男孩学习成绩很好,曾以复旦大学作为自己的目标,因为恋情遭到父母的阻拦后患上了重度抑郁症现休学在家。男孩的母亲说,此次儿子跟家人说想出去散散心,没有想到孩子来了大连。
情窦初开的孩子们对爱情难免会有懵懵懂懂的向往,但正上高中的年纪马上就要面临考大学这一重要的人生节点,如果因为谈恋爱而耽误了学习考不上原本满可以稳上的大学,那这份爱情便来得不合时宜,好的爱情是让人共同进步的,而不是沉溺于次无心学习。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护。”具体而言,依照《民法通则》、《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父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1)首先从物质上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父母必须从物质上、经济上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养育和照料,使子女身体能够健康成长,这是最重要的监护职责和义务;(2)保证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父母不得阻碍适龄子女入学或迫使其中途辍学;(3)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全方位的教育引导未成年子女养成良好的品质,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都能得到健康发展。在加强教育的同时,也应加强管理,密切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行为,防止他们作出与年龄不符的不良行为;(4)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子女的人身权、财产权、继承权不受侵害以及不得允许或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或订立婚约等方面;(5)代理未成年子女进行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
早开的花注定是个美丽的错误,当日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这场家庭战争终于平息。记者获悉,男孩已于昨日订好机票准备返回上海,双方家长也表示会做好孩子们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