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绮老公摊孩子抚养权官司

中国青年网讯,张雨绮去年10月宣布与相识70天的袁巴元闪婚,但有爆料称,张雨绮的老公近日官司缠身。去年10月26日,张雨绮工作室发文正式公布张雨绮与上海金融界男士袁巴元闪婚,隔天张雨绮也发微博大方认爱,还称老公袁巴元无前婚史,育有一女,将由他们共同抚养。不过,之后关于袁巴元的爆料层出不穷,袁巴元女儿的生母葛晓倩也发声称袁巴元是渣男,近日又有知情人爆料称葛晓倩年初将袁巴元告上了法庭。据爆料,张雨绮老公袁巴元曾许诺葛晓倩4月办婚礼,7月领证,然而到了7月袁巴元却反悔了,葛晓倩怀孕月份已高,只能把孩子生下来。而如今孩子已经3岁了却一直没上户口,葛晓倩很着急,但是袁巴元的住址却一直在变更,所以迟迟能未开庭,知情人还提供了此案件的编号和诉讼状。诉讼状显示,葛晓倩上诉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袁巴元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诉讼状中还提到,袁巴元葛晓倩的女儿出生后,一直是葛晓倩以及葛晓倩父母在照顾,也是在和葛晓倩生活在一起,与张雨绮在微博中所说由她和袁巴元抚养不符。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