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街头卖妻救女
网易新闻讯:5月8日上午,一个阜阳人在合肥的行为引起安徽网友热议。事情发生在合肥百大购物中心天桥下、新华书店门前,过往市民纷纷驻足围观:卖妻救女。
想必大家都会奇怪,因为“卖妻”这种行为大概只有在一些古装电视剧中才会出现吧。为了弄清真相,媒体与“卖妻”男子取得联系。
男子名叫张坤,90后,阜阳颍上县人,一直靠在外打工养家。女儿(张梦琪)4岁,去年10月份生病,辗转多家医院求医,确诊为(PNET)原始神经性肿瘤(又称尤文肉瘤)。孩子病发严重的时候,下半身就无法正常活动。为了给女儿治病,小两口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虽然已经完成了骨髓移植,但后续治疗大概还需要三十四万元。张坤说,现在女儿还需要继续做化疗,每次都要几万元,但他们实在拿不出钱了。“卖妻救女”也是想引起关注,希望社会好心人,帮帮我们,救救我们的女儿。
人身关系不是财产”卖妻“也犯法
虽然夫妻俩”救女心切“的心理可以理解,以”卖妻“的行为来吸引关注也无可厚非,但这种行为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我国法律严禁任何形式的人口贩卖行为。
虽然夫妻关系中的两个人在很多事情上是利益共同体,但仍是两个独立的公民,谁也不属于谁,谁也不依附于谁,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所以,人身关系不是财产,丈夫也无权”卖妻“。《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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