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男子斩首重病妹妹
中国青年网讯:继去年3月台北发生3岁女童被当街砍杀案件后,18日,台湾高雄又发生哥哥一怒之下持刀砍断妹妹头颅的骇人命案。
据台湾媒体报道,案件当事人是54岁林姓男子。他的命实在很苦,照顾患有精神疾病的妹妹长达30年,因为没有工作,他将透天厝一楼出租给花店约20年,每月靠收取房租过活,加上妻子是小学老师,倒还可以抚养两名子女。不料日前妹妹被查出肿瘤。
18日一早,林姓男子带妹妹去诊所看病后,医生开出转诊单。妹妹想就近到民生医院,但林姓男子希望到大同医院,双方产生分歧,加上妹妹得知自己生了重病,精神状况不稳定,一直想外出。
两人从3楼一直吵到楼下,林姓男子一气之下从二楼厨房拿出菜刀追到一楼花店门口,妹妹见状吓得跪地求饶,甚至一直磕头,但哥哥还是抓住她的头发,朝其颈部连砍数刀,妹妹头颅因此被砍断,滚落到店外马路上。
目击民众表示,一开始以为是在杀狗杀猫,靠近一看,竟然是在杀一个女生,女子双脚跪在地上,鲜血直喷,头颅就在身体旁。
警方获到报案后进入花店,在楼梯间正好碰到嫌疑犯走下楼梯,他恍神地苦笑说,“我是她大哥”。警方问,“你身体为什么有血”,随即将其逮捕。
警方透露,林姓嫌疑犯行凶后躲在墙角哭泣,还在尸体旁洗菜刀。他的妻子当时在家,一开始以为妹妹跳楼才会倒在门口,没想到竟然是丈夫动手杀人。她惊慌地询问丈夫,“你把她杀死喔?”丈夫回说,“嘿啊……她就神经病,在那边吵!”
18日下午侦讯时,林姓男子精神恍惚地供称,“长期照顾她很累”。据悉,全案将依杀人罪移送法办。
高雄市卫生局长黄志中建议,有精神障碍者的家庭不管患者还是照顾者,都应该尽量参与一些社会活动,例如病友团体、小区活动、宗教团体的服务活动等,也可以学习技艺,纾缓精神压力。他同时呼吁社会大众多接纳包容精神障碍者及其家人,让他们参与社会活动时减少挫折感,帮助他们情绪稳定。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谁
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由于精神病患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因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二) 父母;(三) 成年子女;(四) 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在没有配偶和父母的情况下,精神病人的成年兄弟姐妹可以依法成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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