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堪家暴找人冒充丈夫办离婚
网易新闻讯:近日,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昆仑路派出所民警在入户清查时,发现一名女子被山东警方网上追逃。询问缘由才知,这名女子为逃脱丈夫家暴,找人冒充丈夫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结果被警方网上追逃。5月19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昆仑路派出所获悉,这名被山东单县警方网上追逃的女子名叫小岳。2016年8月,无法忍受家暴的小岳向丈夫提出离婚,但遭到大周拒绝。一次偶然机会,小岳和丈夫以及丈夫朋友小兵外出办事,小岳发现小兵和丈夫长得挺像,就决定请小兵冒充丈夫,帮自己去办理离婚手续。在小岳多次劝说下,最终小兵同意陪小岳去办离婚手续。离婚后小岳就来到克拉玛依市。由于长时间不见妻子,大周以为对方出了什么事,于今年4月28日到山东单县派出所报案。经过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大周才知道自己被“离婚”了。单县警方将假扮大周的小兵抓获,并以伪造、变造、使用他人身份证罪将其刑事拘留,5月8日,警方对小岳进行网上追逃。目前,小岳已被刑事拘留,等待移交山东警方。
离婚必须要双方都同意吗
用法律的角度来看小岳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但是结婚真的是必须要大周同意吗?单方到底能不能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可见离婚并非必须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离。男女一方也是可以要求离婚的。此案件中小岳可以单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在提起离婚诉讼前也要收集好大周对自己实施家暴的证据,以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法邦网提醒您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及时的上网查阅相关资料和咨询相关律师,以确保您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