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罕见秀恩爱
中国青年网: 5月20日这一天,因为谐音接近中文“我爱你”的关系,有许多人都趁着这天跟心爱的人告白或送礼,平时鲜少公开放闪的林志颖夫妇似乎也被这恩爱的气氛影响,陈若仪20日就在IG上传和老公在海边比着爱心的照片,虽然因为逆光而看不清脸部表情,但在歪腰大爱心的姿势下,也能感受到满满爱意。

林志颖和陈若仪在夕阳傍晚之时拍下的照片,流露出的细微橘橙色阳光就如同他们细水长流的爱情简单而温暖,陈若仪的附文也简单写着“520我爱你,爱家人爱朋友,爱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你的付出别人会感受得到”,并没有过多的文字装饰,简单三个字表达对老公的爱意。
许多粉丝看了难得放闪的陈若仪也忍不住留言道:“好有爱的画面”、“好幸福啊,祝福祝福祝福”、”和老林要一直幸福啊”、“老有爱了,幸福幸福,虽然很虐我还是喜欢看”、“难得的放闪!一次就打算虐死单身狗”。
在早年的一些采访中,林志颖就说到,很早之前陈若仪就跟林志颖说过自己想做一个普通的妻子,不想过多的暴露在媒体的聚焦之下。林志颖则十分尊重陈若仪的选择,尽量在媒体面前不谈及妻子的事情,也很少曝光关于妻子的事情。可谓之将妻子保护的滴水不漏,堪称护妻狂魔。
名人如何保护好家人隐私
首先,作为名人一定要悉知我们国家关于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人身权不受非法侵犯和限制。人身不受非法搜查、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婚姻、家庭受法律保护。《刑法》设定了四个与侵犯隐私权相关的罪名:“非法搜查罪”(第二百四十五条一款);“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百四十五条二款);“侵犯通信自由罪”(第二百五十二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二百五十三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对于一些侵犯自己家人隐私权的人,可以依据上述法律咨询律师,对其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赔偿,赔礼道歉。
其次,作为公众人物要想保护好家人的隐私,也要做到尽量降低家人在媒体面前的曝光度,当遇到侵权行为时积极地与律师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做好公关事宜。
最后法邦网想提示各位网友,当自己隐私权被侵犯时,您可以及时联系法邦网,法邦网将为您提供最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和专业律师。为您的生活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