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骗58万报复男友
新浪新闻讯:阿贵50多岁了,他心里有个遗憾,就是没有个亲生的孩子。得知30多岁的李玉快要跟自己老公离婚,阿贵兴奋不已,追到李玉所在工作的地方,对李玉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在阿贵的甜言蜜语下,李玉将自己的全身心都交给了阿贵,阿贵说想要孩子,李玉甚至为此去医院取环。本以为自己终于遇到了可以托付一生的人,但是没有想到取环后的十几天内,阿贵却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甚至,更让李玉心寒的是,阿贵竟然让李玉为他介绍漂亮的闺蜜认识。
随后,李玉打算对阿贵进行报复,她说自己愿意给他介绍自己的朋友小雅。当然,这个小雅就是李玉冒充的,她在网上找到张美女照片拿给阿贵看,称图片上的女人就是小雅,令阿贵欣喜不已。
从2016年4月至今,小雅多次以自己生病没钱看病为由,跟阿贵要钱,直到阿贵知道时,李玉已经陆陆续续的以小雅的名义借了阿贵58万。据李玉事后交代一小部分的钱她购置了私人用品,大部分的钱她都借出去了。
这样的行为够构成犯罪吗
那么,究竟李玉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答案是显然的。
首先,李玉冒充阿雅与阿贵进行聊天,在此过程中她的行为致使阿贵一直错误的认识到阿雅是一个实际存在的人,然后产生错误的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其次,虽然李玉声称自己主观上只是为了报复前男友的移情别恋,但我们从她对于诈骗所得来的财产处分行为(1.自己购置商品。2.出借行为)来看。不难推断李玉是想将这些钱财占为己有,符合诈骗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